濮阳市德泓会计师事务所,濮阳会计事务所,

0393-4616292

0393-4616292

手机: 15603936670 15670183060
 
地址:濮阳市市开州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万里大厦
您的位置:首页 >> 本站公告
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12-30 08:43:44  点击:次  【打印】【关闭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,中宣部、教育部、水利部、中国残联:

 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,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免征小微企业有关政府性基金问题通知如下:

  一、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,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含3万元),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(含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
  二、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,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、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(含20人)的小微企业,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
  三、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,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,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。

 

 


 

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
2014年12月23日

未找到PywqCMS资源模板标签:pages_list
版权所有:濮阳市德泓会计师事务所,濮阳会计事务所 技术支持:网旗网络 备案编号:豫ICP备12012512号 网站管理